当前位置:首页 > 学会工作 > 学会活动 > 关于收取2021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取2021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2021-01-22 11:46: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会费是学会活动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依据《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费管理办法》),现就2021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会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依据《会费管理办法》,单位会员缴纳会费后,本单位所有符合个人会员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自愿申请成为中国图书馆学会个人会员,并免交个人会员会费。同时,对普通企业单位和人员编制较少的普通事业单位会员会费予以适当减少。具体会费标准如下:

序号

类别

会员类型

会费金额

1

事业单位会员

常务理事单位

3000/

理事单位

2000/

普通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在100人及以上的:1500/

人员编制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1000/

人员编制在30人及以下的:500/

企业单位会员

企业理事单位

10000/

 

普通企业单位

6000/

2

个人会员

普通会员

20元/年

学生会员

5/

注:个人会员会费按年收取,单位会员会费原则上按届收取(5年/届)。

二、会员申请方式

会员申请须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

1.对于未注册用户,请访问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www.lsc.org.cn),点击首页右上方“登录”进入“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根据用户类型选择“个人用户”或“机构用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请登录平台并在页面右上方点击“会员申请”,进一步完善会员信息和缴纳会员会费。

2.对于会员资格已经到期的注册用户,请登录平台完成续费流程。

三、交费方式

1.请各单位会员依照对应标准将会费汇入指定账户,并于资格生效后及时认领本单位个人会员,经认领的个人会员无需再交纳个人会费。

 名:中国图书馆学会

 号:01090303200120105049050

开户行: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正确的交费单位名称和会费字样(如:XXX图书馆会费)。学会在收到会费后,将依规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发送至注册邮箱。单位会员证书寄送至注册联系人。

2.其他个人会员的申请和管理,由各分支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归口负责,代为收取所辖个人会员的会费。请联系归口分支机构或省级图书馆学(协)会完成交费或办理入会。

请各分支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收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做好会员发展和会费收缴工作。

四、联系方式

1.入会事宜咨询

联系人:傅嗣鹏

 话:010-88544433

 箱:lscmember@nlc.cn

2.汇款、发票事宜咨询

联系人:傅一凡

 话:010-88545091

 箱:ztxhcaiwu@163.com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21年1月18日

分享到: